3月8日,沈阳客运集团工会在二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“巾帼先进个人”、“巾帼先进集体”表彰大会。集团纪委书记、工会主席王丽,各基层单位工会相关负责人及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代表,共计70余人参加了本次大会。
会上,集团工会宣读了表奖决定,并为荣获2023年度“巾帼先进个人”、“巾帼先进集体”等荣誉的个人和代表颁发奖品、证书和奖状。通运公司方堃和黄河公司李雅静分别代表“巾帼先进个人”、“巾帼先进集体”作表态发言。
会议号召,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群众组织作用,引领广大女职工加强学习、从我做起,立足本职、创先争优,勤勉敬业、争创一流,要继续发扬“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”的精神,在集团发展建设中再立新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