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5日上午,沈阳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第一届第五次职工(会员)代表大会,共有114名职工代表出席。
会议由工会专职委员孙丽娜主持。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高志华在会上向职工代表们就《集体合同(草案)》做了宣读。纪委副书记、纪检监察部部长吕澎主持大会投票表决工作。
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《沈阳客运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合同(草案)》。黄河公司工会主席、副经理张泉宣读大会决议。
客运集团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周宇航,纪委书记、工会主席王丽分别代表企业方和职工方在《集体合同》上签字。
《集体合同》的签订表明客运集团向着法制化、规范化的企业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,《集体合同》将更好地发挥工会在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,使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职能发挥得更直接、更生动,让工会的“维权”职能更加法制化,同时《集体合同》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广大职工的主人翁意识,为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。
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要以此次大会为契机,切实发挥好职代会的作用,做好《集体合同》的宣传和落实,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推动企业与职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,为促进沈阳客运集团持续、健康、科学发展,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